上证公告(衍生品)〔2024〕51号
下列ETF期权品种(附后)2024 年8月到期合约 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24 年8月28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到期合约 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行权日当天,提出行权 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 的资金,提出行权 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 的合约标 的。
二、行权交收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到证券账户 的合约标 的不能用 于当天期权 的行权交收。
三、认购期权权利方通过行权得到 的合约标 的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卖出。
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8月27日
序号 | 期权合约品种 | 标 的扩位简称 | 标 的代码 |
1 | 50ETF期权 | 上证50ETF | 510050 |
2 | 300ETF期权 | 沪深300ETF | 510300 |
3 | 500ETF期权 | 中证500ETF | 510500 |
4 | 科创50ETF期权 | 科创50ETF | 588000 |
5 | 科创板50ETF期权 | 科创板50ETF | 588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