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
尊敬 的上海证券市场参与者:
为了保护您 的 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开展自律管理活动中涉及 的 个人信息保护事宜告知如下:
一、我们为何收集 和使用您 的 个人信息
(一)本所处理 个人信息 的目 的。本所依照法律法规 和本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为履行以下自律管理职责、开展自律管理活动之需要,处理您 的 个人信息:
1.提供证券集中交易 的场所、设施 和服务;
2.制定 和修改本所 的业务规则;
3.按照国务院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审核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申请;
4.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终止上市 和重新上市等;
5.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6.组织 和监督证券交易;
7.组织实施交易品种 和交易方式创新;
8.对会员进行监管;
9.对证券上市交易beat365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提供网站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依法披露 的信息;
10.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 的行为进行监管;
11.设立或者参与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2.管理 和公布市场信息;
13.开展投资者教育 和保护;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 的其他职能。
(二)本所处理 个人信息原则。在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前提下,仅在以实现处理目 的所必要 的最小范围内对上述证券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进行收集 和使用。
(三)本所处理 的 个人信息范围。本所根据自律管理活动 的实际需要处理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包括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信息:姓名、身份证件信息、配偶及近亲属信息、职务信息、通讯信息、证券及衍生品账户开户信息、交易信息、持有股份 和资金信息等。
二、我们如何收集您 的 个人信息
本所主要从下列途径收集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
1.市场参与者向本所提供:例如市场参与主体在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中向本所提供涉及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主体 的 个人信息。
2.市场参与者通过中介机构提供:例如投资者在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活动中,为订立证券交易、转让合同等,通过本所会员等中介机构向本所报送 个人信息。
3.市场参与者按照本所要求提供:例如在开展证券发行上市审核、监督证券交易、实施纪律处分 和监管措施等履行自律管理职责过程中,本所按照规则规定要求自律监管对象向本所或者通过中介机构向本所提供 个人信息。
4.本所开展业务活动中收集:例如市场参与主体在使用本所网站、手机APP、投资者教育 和培训等服务中产生 的 个人信息。
5.从第三方机构获取:例如本所按照业务规则规定要求会员提供客户相关 个人信息,或者通过有业务合作 的第三方机构获取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 的 个人信息
(一)本所收集 的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用 于本告知书第一节列举 的使用目 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用途。
(二)按照法律法规 和业务规则规定,本所通常需要在下列情形下向相关机构提供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组织、投资者保护机构等主体提供;
2.向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beat365等证券业务开展主体提供(含互联互通业务中 的境外证券业务开展主体);
3.向行政、司法、监察、审计等有权机关或其指定主体提供;
4.法律法规 和业务规则规定 的其他情形。
(三)根据法律法规 和业务规则 的规定,本所在实施日常监管、纪律处分、监管措施等自律监管活动中,将依据业务规则规定公开被监管对象 的特定信息。
(四)根据《证券法》 的规定,本所依法为投资者 的信息保密,不得非法对外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投资者 的信息。因此,除本条第二项所述依照法律法规 和业务规则规定向有权机关 和相关主体提供 的情形外,本所不面向其他单位 和 个人提供投资者信息。
(五)根据法律法规 和业务开展需要,本所将在合理 的范围内处理 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 的 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 的 个人信息
(一)本所建立专门管理制度以保障市场主体 个人信息 的安全。
(二)本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技术措施 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安全。
(三)由 于技术水平限制及可能存在 的各种恶意手段,安全问题有可能因本所可控范围外 的因素而出现。在发生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本所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 的规定,通过发布公告、本所会员转告等适当方式进行告知。
(四)本所收集 的市场主体 个人信息,除按照法律法规 和业务规则需要出境情形外,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
(五)保存期限。本所对市场参与者 个人信息保存期限为二十 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市场参与者信息保存到期后,经评估无需延期保存 的,实施数据删除。
(六)您有权按照 个人信息收集 和提供 的途径,向证券发行人、证券beat365、证券服务机构等主体查阅、复制由其向本所提供 的您本人 的 个人信息。如果发现您 的 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时,您有权请求更正、补充。
五、如何联系beat365
本所设立了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电子邮箱pip@sse.com.cn与本所联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电话总机:021-68808888
邮政编码:20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