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beat365股东刘桂英、范明科: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 的规定,对你们予以通报批评。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们送达有关纪律处分意向书(详见附件)。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为送达,如你们对该纪律处分措施有异议,应当 于公告期满后5 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回复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不回复,将视为通知已送达,你们无异议且不申请听证。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beat365管理二部
2024 年10月18日